林浦广场(一期)室外球场项目工程施工协作队伍选择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林浦广场(一期)室外球场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工程施工协作队伍选择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协作队伍进行公开采购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编号:GC-2022-30
(二)项目名称:林浦广场(一期)室外球场项目工程
(三)项目概况:林浦广场(一期)室外球场项目工程,主要施工内容有室外篮球场、室外网球场和成品木屋的修建,以及配套的围网、路灯和给排水等。主要工程量(暂定): 以建设单位提供的第三方审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人民币 1364785 元(含税)。
(五)采购范围:为完成本项工程所有工序的劳务、材料(采购人提供材料除外)、机械设备、支护措施等一切投入。
(六)工程工期:本工程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成交人应无条件执行采购人的进度计划安排。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福建省高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类或房屋建筑装修装饰类协作队伍库内入库单位均有资格,不接收库外单位。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报价。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对同一合同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项目需提供1名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人员作为现场负责人,提供该人员公司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报价的合格报价人请于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2日通过大发体育正规平台,大发(中国)(网址:www.123certification.com)下载采购文件。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进行现场考察,报价人可自行前往,其费用和风险无论是否承接本项目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 月5日10 时 00 分 0 秒(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递交至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五楼福建省高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3、逾期送达者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因疫情防控要求,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地区可接受邮寄,其他地区竞价人若需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竞价文件的,视为对本次采购结果予以默认,不得提出异议。中、高风险地区竞价人若需到现场递交竞价文件,递交前应先行出示48小时内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码(绿码),否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竞价文件。
六、报价会时间及地点
报价会时间:2022年 9月 5日 10 时 00 分,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报价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出席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以供审查,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高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五楼福建省高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电 话: 林先生
联系人: 13950166527
福建省高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8月 31 日